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革吉县,属于中国西藏自治区阿里辖区。地处西藏西部,狮泉河的源头。面积47225平方千米(2010年),其中草场面积4万余平方千米(2010年),耕地面积300余亩(2010年)。总人口15438人(2010年)。革吉基本上是一个纯牧业县。县境在羌塘高原大湖盆区,平均海拔在4800米以上,有“世界屋脊之称”。 那布是全县政治、文化的中心。2004年上半年,群众实现创收534.4万元,同比2003年增长2.5倍。辖4个区,15个乡,52个村民委员会。古格王国是在公元十世纪前后,由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的重孙吉德尼玛衮在阿里建立的。古格是现代的扎达、扎不让合并后的统称,而古格的腹地和遗址,则在扎不让村,一个只有二三十户居民的小村落。2000年,革吉县辖4个乡级行政区(邦巴区、雄巴区、亚热区、盐湖区),15乡,52个村。县政府现驻革吉镇那坡,距狮泉河镇112千米。